
公告日期:2019-01-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2019 年第二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的规定, 债券持有人
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次
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
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
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3、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未超过本期未
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则召集人可就此发出补充会议通知,延
期至参会登记人数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后召
开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另行公告会议的召开日期。
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领取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
的新《营业执照》,由“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银亿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债权债务关系、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
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因此,本通知中所有“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同等含义。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就召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等四只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98 号”文核准, 银亿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银亿股份”) 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不超过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 年 8 月 19 日至 2016 年 8 月 22 日, 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 债券简称: “16 银亿 07”、
债券代码: 112433)的发行,发行金额 4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本通知出具日,“ 16 银亿 07”
已通过持有人会议加速到期表决,待偿还余额为 4 亿元。
( 二) 会议召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三) 会议召开时间: 2019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二) 10:00-11:30。
( 四) 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7 层招商证
券。
( 五) 会议召开形式: 通讯会议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传真或者
邮寄表决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 六) 会议拟审议议案: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参见附件一。
(七)表决方式: 通讯投票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
债券持有人应于会议召开日 2019 年 1 月 29 日 11:30 前将表决票(参见附件二) 以
扫 描 件 形 式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发 送 至 招 商 证 券 指 定 邮 箱
dengcq@cmschina.com.cn/changzhaoxiang@cmschina.com.cn, 纸质原件邮寄到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寄送地址如下,收件人:常曌翔;联系方式: 010-60840870;收件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7 层招商证券。
( 八)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1 月 24 日(星期四)(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
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如
该日本期债券停牌,则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 九) 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16 银亿 07”未偿还的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
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如果债券持有人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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