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24
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2015年
年度报告摘要
发行人
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 1118 号
二〇一六年八月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 2015 年末的净资
产为 447,604.03 万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1.1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0.39%;本集团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359.54 万元(取自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二、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基本保持稳定,影视旅游和媒体广告等业
务在区域内继续保持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公司电影制作业务
能继续享受部分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业务运营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得到
了吉林省政府较大力度的财政补助等支持。公司利润水平对财政补贴
的依赖度较大,政府支持力度的变化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三、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32、 1.99 和 2.44,
速动比率分别为 1.28、1.95 和 2.39,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持续增长。
四、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 39.01%、53.59%及
61.10%,资产负债率呈增加趋势,主要是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断
加大,导致刚性债务规模增幅较大,且在建工程后续仍将保持较大的
投资规模,公司将持续面临较大的刚性债务偿付压力和资金需求压力。
五、2013-2015 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5,673.22 万元、
6,717.59 万元和 6,832.9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41.03%、 38.99%
和 33.15%,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94.26%、117.19%和 158.11%。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若未来政府补助大幅缩减,将可能
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六、2013-2015 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4,300.00 万
元、1,975.23 万元和 753.16 万元,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 71.44%、
37.40%和 17.43%,占比下降较快。公司的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租赁,且能够从当地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
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因此公司将其纳入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在评估
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时,已充分考虑了租约等因素的影响,评
估结果能公允的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
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为土地评估价值增值部分,若未来土
地市场受重大不利因素影响,导致发行人土地市场价值贬值,将可能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71,362.25 万元、101,851.97 万
元和 153,338.6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91%、10.65%和
13.33%,在建工程规模快速增长。在建工程规模的持续扩大将占用公
司较多营运资金,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较大压力。
八、发行人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较高,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度,发行人投资收益金额分别为 2,384.10 万元和 1,654.79 万元,占利
润总额比重分别为 45.14%和 38.29%。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
理财产品投资和对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由于投资的理财产品期限较
短,以及被投资企业盈利水平较不稳定,对发行人投资收益的可持续
性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第一章、公司债券事项
一、债券情况
(一)“15 长影 01”
1、债券名称: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5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5 长影债 01。
3、债券代码:112304.SZ。
4、起息日:2015 年 12 月 11 日。
5、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12 月 11 日 (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