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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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63
债券代码:112262 证券简称:15 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5荣安债”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15 荣安债”、“本期
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8 月 6 日,凡在 2019 年 8 月 6 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 年 8 月 6 日卖出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本次债券付息日为 2019 年 8 月 7 日。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发行的“15 荣安债”将于 2019 年 8 月 6 日期满 4 年。根据《荣安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
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5荣安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15 荣安债
4、债券代码:112262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2 亿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存续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在第 3 年末附有发行人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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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年利率为 6.50%,在本期债
券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150 个基点(注:1 个基点为
0.01%),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为 8.00%并固定不变。
9、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后, 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 3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
金额回售发行人。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1、起息日:2015 年 8 月 7 日
12、付息日: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8 月 7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
年的 8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如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7 日。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8 月 7 日,未回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7 日。
14、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6、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
1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5 荣安债”的票面利率为 8.00%,本次付息每 1 手(面值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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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元)“15 荣安债”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8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
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4.00 元,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80.00 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6 日
2、除息日:2019 年 8 月 7 日
3、付息日:2019 年 8 月 7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9 年 8 月 7 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8.00%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8 月 6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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