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荣信01: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兑付公告暨摘牌公告
13荣信01资讯
2018-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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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1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5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公司债券兑付公告暨摘牌公告

特别提示:

 债券兑付登记日:2018 年 1 月 17 日

 债券到期日:2018 年 1 月 18 日

 债券摘牌日:2018 年 1 月 16 日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月18日公

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3荣信01”、“本期债券”、债

券代码112145),本期债券至2018年1月18日将期满5年。根据《荣信电力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

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情况概述

(一)债券名称:2013年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3荣信01”,债券代码“112145”。

(三)发行规模: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及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5.90%,在

“13荣信01”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维持票面利率5.90%不变,并在债券

存续期后2年(2016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17日)维持不变。

公司在 2015 年 12 月 18 日、2015 年 12 月 21 及 2015 年 12 月 22 日进行了

债券回售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3 荣信 01”的回售数量为 4,646,056 张,回售金额为 464,605,600 元(不含利

息),剩余托管数量为 1,353,944 张。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如果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所回售部分债券

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第3年末一起支付。

(六)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3年1月18日。

(七)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

的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八)兑付日:2018年1月18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6年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2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易。

(十一)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二)债券信用等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债券兑付情况安排

(一)兑付债权登记日:2018 年 1 月 17 日

(二)兑付兑息日:2018 年 1 月 18 日

(三)兑付对象:截止 2018 年 1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13 荣信 01”持有人。

(四)兑付兑息方案

根据《2013年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90%,每手“13荣信01”(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为人

民币105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

派发本息为1047.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

派发本息为1053.1元。

(五)兑付兑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兑付。在本次付息兑付日2个

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

本次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

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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