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7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123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发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可转债转股停
111012 福新转债 2024/10/17 全天 2024/10/17 2024/10/18
牌
调整前转股价格:13.55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3.56 元/股
“福新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 年 10 月 18 日
“福新转债”自 2024 年 10 月 17 日停止转股,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恢复转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 号)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公开发行了 429.018 万张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2,901.80 万元,并于 2023 年 2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12”。
“福新转债”存续起止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4 日至 2029 年 1 月 3 日,转股期限为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9 年 1 月 3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4.02 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公司子公司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利新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4,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其中《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富利新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回购 264,000 股,回购价格 7.56 元/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1 名激励对象被辞退离职回购 20,000 股,回购价格 7.76
元/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中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回购100,000股,回购价格 7.56 元/股。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综上,由于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对“福新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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