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9-07
关于支付2012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
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2年浙江省政府债券 (一期)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 将于 2013
年9月24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91” ,证券简称为“浙江1201” ,
是2012年9月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0%,每年支付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0元。
二、 本所从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24日停办本期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3年9月23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3
年9月24日除息交易。
四、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 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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