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6
关于支付2003年记账式(三期)国债等八只债券利息有关
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03年记账式(三期)国债、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
2016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6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
期)、2016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6年青海省政府一
般债券(十二期)、2017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7年浙
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将于2017年10月17日支付利息。为做
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3年记账式(三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303”,证券简
称为“国债0303”,是2003年4月17日发行的20年期债券,票面
利率为3.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
元。
二、2013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20”,
证券简称为“国债1320”,是2013年10月1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4.07%,每年支付 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4.07元。
三、2016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7363”,
证券简称为“青海1609”,是2016年10月17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2.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2.4元。
四、2016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7364”,
证券简称为“青海1610”,是2016年10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2.52%,每年支付 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2.52元。
五、2016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7365”,
证券简称为“青海1611”,是2016年10月1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2.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2.7元。
六、2016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7366”,
证券简称为“青海1612”,是2016年10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2.69%,每年支付 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345元。
七、2017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590”,
证券简称为“浙江1703”,是2017年4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67%,每年支付 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835元。
八、2017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593”,
证券简称为“浙江1706”,是2017年4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61%,每年支付 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805元。
九、本所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6日停办上述债
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16日,凡于当日
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10月17日除息交易。
十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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