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23号
15国债04资讯
2015-04-17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5-0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23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 一 次续发行 2015 年记账式附息 (四 期 ) 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 300 亿元, 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 300 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 2015 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相同 , 即起息日为 2015 年 3 月 26 日,票面年利率为 3.22% ,按年付息,每年 3 月 26 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 2018 年 3 月 26 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 100.26 元,折合年收益率为 3.21% 。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 4 月 22 日进行分销,从 4 月 24 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 200 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5 年第 1 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 年 4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