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四十期)国债等四只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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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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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5-24

关于支付 2010 年记账式附息(四十期)国债等四只国债利

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0 年记账式附息(四十期)国债、2011 年记账式附息(十四

期)国债、2012 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2013 年记账式附息(二

十五期)国债将于 2014 年 6 月 9 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

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 年记账式附息(四十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40”,

证券简称为“国债 1040”,是 2010 年 12 月 9 日发行的 3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23%,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2.115 元。

二、2011 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114”,

证券简称为“国债 1114”,是 2011 年 6 月 9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44%,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3.44 元。

三、2012 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210”,证

券简称为“国债 1210”,是 2012 年 6 月 7 日发行的 7 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 3.14%,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3.14 元。

四、2013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25”,

证券简称为“国债 1325”,是 2013 年 12 月 9 日发行的 3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5.0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2.525 元。

五、本所从 2014 年 5 月 29 日至 2014 年 6 月 6 日停办上述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6 月 6 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4

年 6 月 9 日除息交易。

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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