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1号)批复,同意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亚智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华亚智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华亚智能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发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股票类型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34.99 元/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9.21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89.67%,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2.06%。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7,247,436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2,437.8371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812.1520万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名投资者,未超过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投资者名称 获配数量 认购资金 锁定期
号 (股) (元) (月)
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汇人寿保险股份 255,036 9,999,961.56 6
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 255,036 9,999,961.56 6
型养老金产品
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 255,036 9,999,961.56 6
型养老金产品
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增长 255,036 9,999,961.56 6
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7,051 13,999,969.71 6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 255,036 9,999,961.56 6
资产管理产品
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优选 255,036 9,999,961.56 6
资产管理产品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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