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8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 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融资额度的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2.00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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