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全体成员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会议等会议,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要决策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通过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和表决,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对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规范,各项会议资料保存完整。具体如下:
(一)202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的议案》;
(8)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豁免监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2023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进行监督,并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落实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行各自职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监督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的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所列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完善有效、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例行或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