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5-1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为自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24 年 1月 10日)
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国投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
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苏望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金会奎、湛瑞锋
项目联系人 金会奎
联系电话 021-55518321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002986.SZ
股本 380,121,392 股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 8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 8号
法定代表人 胡先念
实际控制人 胡先念
联系人 胡锐、廖颖
联系电话 0752-5962808、0752-5830309
四、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包括:
1、督导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3、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实施等事项,持续关注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相关制度;
5、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是否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等事项;
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督导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8、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原)、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关整改措施;
10、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原)、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11、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项 说明
2024 年 9 月,郭明新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宇
新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湛瑞锋先生接替其为
1、保荐代表人变更 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及理由 2024 年 12 月,孙文乐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宇新
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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