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奥美医疗资讯
2024-04-29 22: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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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蔡曼莉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为中国国籍,1973 年出生,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师。曾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先后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副处长、监管一处处长、并担任上市公司监管部会计与评估小组组长。曾任北京雅迪数媒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易瑞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飞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旷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 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应参加董事会 4 次,实际参加董事会(现
场/通讯方式)4 次,委托出席 0 次,无缺席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共计审议 11 项议案,认真履行了召集人的职责;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共计审议 1 项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与内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
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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