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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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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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俞胜法)

本人作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有效增强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有的作用。同时,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 2023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俞胜法,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高级会计师。1982 年 8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浙江银行学校(现浙江金融职
业学院)教师;1996 年 1 月至 2013 年 7 月历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
部总经理、副行长、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等职;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2014 年 2 月至 2016 年 12 月历
任蚂蚁集团副总裁、浙江网商银行行长兼执行董事;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
任蚂蚁集团副总裁、首席风险官等职;2020 年 8 月起任浙江臻融经济咨询有限
公司董事长。2022 年 5 月 1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
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董事会评估,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按时出席了
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期间,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职责,在会议召开前均仔细审阅会议议案,认真分析和研究相关资料,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材料,为会议决策作了充分准备;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详细了解议案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后做好监督,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保持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及时了解公司合规管理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推动各项议案有效落实。同时,在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实际出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 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席股东
姓 名 董事会 出席 式出席 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出 股东大 大会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会次数 数

俞胜法 7 5 2 0 0 否 3 3

2023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赞成”票。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没有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规划与 ESG 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2023 年参加审计与
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 8 次、战略规划与 ESG 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提名委员
会委员会议 6 次,共计参加 16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对于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本人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意见,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的议题。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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