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3-027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62 号)的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航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04,070,29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43,500 万元。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64,673,906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9.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34,999,935.2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5,562,099.36 元(含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2,409,437,835.8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1 月
04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K10390 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非公开发行前的人民币1,013,567,644 元增加到人民币 1,278,241,550 元。公司总股本由非公开发行前的 1,013,567,644 股增加到 1,278,241,550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上述事项已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同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华夏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 修改: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3,5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78,2
7,644 元。 41,550 元。
增加:第一章 第十二条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13,567,64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78,241,5
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13, 5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
567,64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78,241,55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一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权激励;
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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