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本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监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
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杭州,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共有合伙人 238 人,注
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 83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健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度)的收入总
额为人民币 34.83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8.40 亿元。
天健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数量为
675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6.63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
天健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严格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符合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相关规定,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年报预审计划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中
关注的重点问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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