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规定,认真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 ,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列席股东大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 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系本科学历,会计专业。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泉州金
太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7 年 3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福建美
克休闲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泉州
市双阳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
福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财务总监。2014 年 11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永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永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 4 年 11 月至今 ,任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21 年 5 月起任名臣健康独立董事。
2、 独立性情况
本人对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已将《2023 年度独立董
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董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2023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 ,作 为独立董事 ,本人按时出席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以谨慎独立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之情形,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出席 现场方式 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委托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 出席 未出席会议
3 3 0 0 3 否
2、2023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已按时列席了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本人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任职期间,
共参与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按会议要求全部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同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核确认,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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