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
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授予日:2024年5月21日
2、授予数量: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776.6991万股,本次授予283万股,剩余493.6991万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再进行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权益作废失效。
3、授予价格:4.92元/股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会议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由597.50万股调整为776.6991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5月21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28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4.92元/股,剩余493.6991万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再进行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权益作废失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普通股股票。
3.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3,072.5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22%;其中首次授予2,47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80.55%,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9%;预留597.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19.45%,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0.63%。
4、首次授予价格:6.18元/股。
5、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25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直接影响的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本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条件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预留授予部分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完成 4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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