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4-090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
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8 号国展财富中心 3
号楼 7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洪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 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91 人,代表股份41,103,08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490%(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47,796,976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256,700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6,540,276 股)。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40,662,5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4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9 人,代表股份 440,58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07%。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90 人,代表股份441,08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082,5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反对 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20,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24%;反对 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6%;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21%。
上述议案,如有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王智律师、张淼晶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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