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先行垫付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披露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科技”)与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传媒数字”)签署《关于算力平台项目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9,746.53 万元。同时,安奈儿科技与深圳创新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科”)签署《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8,771.88万元。
因为安奈儿科技与创新科、河南传媒数字重要采购合同的下游客户、收付款安排等情况,可能导致安奈儿科技回款存在风险。截止目前,安奈儿科技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已累计向创新科支付货款 70,175,028.96 元,支付货款的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 80%;河南传媒数字按照《关于算力平台项目的采购合同》的约定,向安奈儿科技支付 9,746,531.80 元,支付货款的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 10%。如果上述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根据公司已支付和收到的货款情况,预计将会对公司造成最高 60,428,497.16 元的损失,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为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表示:针对以上公司预估的最大损失,决定向公司先行垫付以上损失。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通过
王建青女士账户先行垫付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60,428,497.16 元。
公司在此确认,如公司通过相关法律程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向任何相关责任方追回全部或部分款项或获得任何性质的赔偿,在该等款项追回或赔偿获得后,公司应将该等款项返还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返还总额不超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垫付的款项总额,且在垫付期间产生的利息归公司所有。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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