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马传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马传刚,作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马传刚先生:男,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1995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2001 年 12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中国证监
会湖北证监局公职律师;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浙江湖州金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0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瑞益荣融(北
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目前兼任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口产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5 次,实际出
席董事会 5 次,均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其中现场出席 1 次,以通讯方式出
席 4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3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3 次。作为独
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职
情况如下: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日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改提出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履行职责,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职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独立勤勉,诚信履职的态度,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此外,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和交流,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工作经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
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
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的事项,并将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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