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威星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晓舟 联系电话:0512-62938502
保荐代表人姓名:陆韫龙 联系电话:0512-6293850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每月均获得银行抄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送的对账单,及时了解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 是
交易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无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8 月 16 日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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