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9-03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同兴达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2026 年 2 月 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2 亿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及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50亿元的履约担保;两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8.50 亿元。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述事项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6 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
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民生银行深
圳分行”)、深圳前海环融联易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环融联易”)三方签订了《讯易链平台保理融资业务合作协议》,拟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合作。公
司针对民生银行约定在上述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16 日止,期间内办理
保理融资业务而受让的其他融易单开立方开立的融易单,承诺与其他融易单开立方共同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使用本公司融易单额度之融易单开立方名单》见下表。
2、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简称“华夏银行赣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赣州同兴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3、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信托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赣州同兴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美元 2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4、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简称“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日月同芯”)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5、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简称“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6、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恒丰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7、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南洋商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等值人民币8,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8、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简称“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南昌汽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9、公司与恒丰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赣州市
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展宏新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10、公司与华夏银行赣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展宏新
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11、公司与信托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展宏新
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美元 5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被担保 本次担保前 担保额度
担保方 方最近 对被担保方 本次使用 占上市公 是否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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