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宗柳先生、刘中庆先生、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独立董事王利婕、吴宇恩、邓赟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以 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930,513,553 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5,672,353 股后的股数 914,841,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
币 6.20 元(含税),总计派息 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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