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
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星网宇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30,937,008.00
股。截至 2023 年 3 月 9 日止,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835,312 股,发行价格为 37.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71.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416,301.4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6,583,670.21 元。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6,311,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56,311,000.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835,312.00 元,股本人民币 15,835,312.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146,312.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72,146,312.00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在相关银行拟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预案中的拟使用 调整后的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23,400.00 16,300.00 15,935.52
2 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 27,500.00 26,000.00 25,418.63
3 补充流动资金 17,700.00 17,700.00 17,304.22
合计 68,600.00 60,000.00 58,658.3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分期对项目进行投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二)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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