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关于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和胜股份资讯
2024-12-27 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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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28


股票简称:和胜股份 股票代码:00282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二四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4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和胜
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发行人”、“申请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已会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锦天城”)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容诚”)等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或问询回复修改、补充

本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目录


问题 1......3
问题 2......29
问题 3......122
其他问题...... 181

问题 1

发行人主要从事工业铝挤压材及深加工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类下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铝合金型材及其制品的制造与销售等。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或机组;(4)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5)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如是,是否达到环保绩效A 级或绩效引领要求;(6)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7)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取得,如未取得,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度、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8)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如是,说明是否使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除外工艺或其他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并进行技术改造;发行人产品属于“高环境风险”的,说明是否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健全、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要求;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污染”的,说明是否满足国家或地主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已出台的超低排放要求、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近一年内未构成《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9)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
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10)发行人最近 36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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