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519Z001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问题 2 1-
2 问题 3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519Z00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4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和胜
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
12005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会计师”)对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和胜股份”)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
逐项落实,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说明: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本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由四舍
五入造成。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41,022.86 万元、299,927.43 万元、290,505.47 万元和 227,439.0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为 20,626.86 万元、20,459.72 万元、14,178.80 万元和 5,559.73 万元。报告
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0.25%、19.14%、16.57%和 12.19%,其中公司汽车部件的毛利率分别为 20.91%、19.37%、16.59%和 8.07%。公司产品的定价模式为“基准铝价+加工费”模式,基准铝价通常参考客户下单时前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的铝锭均价确认,加工费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客户需求等外部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成本、利润空间、客户关系等因素确定。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829.12 万元、3,919.53 万元、-13,272.81 万元和
55,187.90 万元;公司于 2024 年 3 月对 2021 年和 2022 年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
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