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招商证券关于山东赫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山东赫达资讯
2024-04-26 20: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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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作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赫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山东赫达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9 号)批复同意,公
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0,000.00 张,每张面值总额
为人民币 100.00 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5,300,000.00 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为 5,800,000.00 元,项目前期已预先支付保荐费 500,000.00 元,本次扣除5,300,000.00 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将人民币 594,700,000.00 元缴存于公司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640282812 账户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7,249,418.4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2,750,581.5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3)第 000036 号的验证报告。


1、截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
341,226,850.48 元,其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 330,620,000.00 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 10555 号《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予以确认,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归还垫付款 330,620,000.00 元。
2、公司募集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3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已支付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22,750,581.56 元(差额为:使用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7,249,418.44 元)。

3、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 1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公司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39,379,520.0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3,370,581.56 元,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39,645,357.46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265,837.46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到期的余额 139,379,52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
管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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