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置换公司“华锋转债”部分抵押资产的进展公告
一、置换抵押资产概述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置换公司“华锋转债”部分抵押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现金等方式置换公司为“华锋转债”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部分抵押资产。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华锋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月
8 日、2024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的《关
于拟置换公司“华锋转债”部分抵押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华锋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及《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置换资产的进展情况
(一)置入资产的进展情况
为有效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存款单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公司以持有的金额为人民币 31,240,483.84 元的存款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的存款本金及利息为华锋转债提供质押担保,置换为“华锋转债”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部分抵押资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中信建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浦东银行肇庆分行”)就存单开立事宜签署了《单位定期存单三方协议》,对于单位定
公司将在浦东银行肇庆分行处的定期存单项下本金及利息,本金金额:[31,240,483.84 元],存期:[2 年期],作为向[公司发行的“华锋转债”]提供质押担保的标的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完成存单质押登记手续。
三、《单位定期存单三方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出质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质权人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存款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甲方拟在丙方开立存单并质押给乙方,现三方就开立存单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
(一)存单信息
甲方同意将其在丙方处的定期存单项下本金及利息,本金金额:[_31,240,483.84 元 ],存期:[___2 年期__],作为向[甲方发行的华锋转债]提供质押担保的标的物。
(二)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
依据甲方申请,丙方为甲方办理单位定期存款,并向甲方出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甲方委托乙方向丙方提交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等材料,向丙方申请换开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
丙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有关材料后,应认真审查开户证实书是否真实,甲方与丙方是否存在真实的存款关系,以及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申请书上的预留印鉴是否和甲方在存款时预留的印鉴一致。必要时,丙方可以向甲方核实有关情况。
丙方经过审查认为开户证实书证明的存款属实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 3 个
工作日内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甲方不可撤销的同意丙方将该单位定期存单交付给乙方保管。
(三)存单确认和交付
1、丙方在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同时,应对单位定期存单进行确认,确认后认为存单内容真实的,应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并对存单进行止付处理。甲方不可撤销的同意丙方将确认书与单位定期存单一并递交给乙方。
2、乙方收到单位定期存单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确认收到存单;及时办妥质押登记手续,并将质押登记结果提供丙方归档。
(四)存单保管
1、存单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防止遗失、毁损或被非法处分。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要求丙方对存单进行挂失、提前支取、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处分。
(五)止付与解付
1、止付:开出定期存单后,丙方对定期存单进行止付处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办理存单的支取、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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