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分别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317,853.95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114,015.61 元。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负,故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减本年派发的公司 2022 年度分配利润,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5,320,034.38 元。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且未来发展仍存在较大资金需求和投入,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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