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吉宏股份资讯
2024-04-23 20:38:26
  • 11
  • 18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
股 本 385,009,288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持 有 的 股 份 数 量 4,941,500 股 后 的
380,067,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36,824,403.6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85,009,28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4,941,500股后的380,067,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36,824,403.68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2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999 庄浩

2 00*****789 庄澍

3 00*****680 贺静颖

4 00*****849 张和平

5 08*****091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4月23日至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380,067,788股×0.36元/股=136,824,403.68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4,941,5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