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环球印务资讯
2024-04-25 23:05:2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4-017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于谨慎性原则,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 2022 年至 2023 年所有业务收入进行了自查,为了更严谨地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前期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

2、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将 2022 年度应收账款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
行更正。

3、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
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说明

1、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向客户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
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等确认收入。

对公司及各子公司近两年的所有业务进行了检查,并对照收入准则重新判断公司及子公司在交易中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
则,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将 2022 年至 2023 年 9 月互联网数字营销业务中的部分
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并相应追溯重述《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数据。

2、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将公司控股孙公司霍城领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客户北京头脑风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头脑风暴”)2022 年度应收账款分类由“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更正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 5%更正为 7%。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一)“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该项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影响的财务报表直接项目及金额如
下:

1、对 2022 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2022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受影响的报表直接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更正金额

营业总收入 633,419,466.40 539,587,507.41 -93,831,958.99

营业收入 633,419,466.40 539,587,507.41 -93,831,958.99

营业总成本 601,879,022.53 508,047,063.54 -93,831,958.99

营业成本 552,063,561.53 458,231,602.54 -93,831,958.99

2、对 2022 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