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股票代码:0027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成都得怡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 1588 号珠江国际中心写字楼 3502、350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克拉玛依市得怡恒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 278 号科研生产办公楼 A 座 519-
21-22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克拉玛依市得怡欣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 278 号科研生产办公楼 A 座 519-
21-23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克拉玛依得怡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南新路 7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克拉玛依得盛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 278 号科研生产办公室 A 座 519-
21-24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减少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罗欣药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罗欣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8
附表......19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罗欣药业 指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得怡成都 指 成都得怡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得怡恒佳 指 克拉玛依市得怡恒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得怡欣华 指 克拉玛依市得怡欣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得怡健康 指 克拉玛依得怡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得盛健康 指 克拉玛依得盛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中珏基金 指 上海中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珏中钜增
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康祺基金 指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康祺资
产稳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得怡成都、得怡恒佳、得怡欣华、得怡健康、得盛健
康
得怡成都的管理人得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1 指 (代表“得怡成都”)、得怡恒佳与中珏基金于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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