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罗欣药业资讯
2024-07-10 18: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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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9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关于对刘振腾、刘保起、陈娴、韩风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8 号),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6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并迅速组织相关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就《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提高公司合规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安排

为更好地落实《决定书》中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统筹开展本次整改工作。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公司证券事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整改工作,
并制订整改计划,公司财务部、销售部、证券事务部等部门分工协作开展具体整改工作。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依照整改计划,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开展整改工作。

二、问题和整改措施

1、《决定书》原文:营业收入金额披露不准确。你公司对收入确认政策执行不一致,未对可能发生的退货或调价情况进行合理估计,导致 2021 年年报,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营业收入金额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收入确认政策,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

公司在 2021 年度与 2022 年度期间,存在收入确认政策执行与既定标准不一
致的情况。公司会计政策主要以客户签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但 2021 年度存在发货且客户签收但未确认收入的情况,主要因 2021 年和 2022 年的医疗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医药市场出现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根据客户提出的退货需求,对退货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未对合同约定的“因政府政令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等条款可能带来的退货业务进行合理预估。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并完成整改。自 2023 年起,公司已采
用预估退货率的方式,对可能发生的退货影响进行合理估计,并据此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收入确认政策规定确认收入,并继续沿用预估退货率的方式,在各个财务报告期末,对潜在的退货风险进行合理预估,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对于 2021 年年报、2022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未按照预计退货率预估
退货的影响,公司经过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慎评估,对各期经营结果的影响较小,不构成重要的会计差错事项。

(2)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组织财务部、销售部及法务合规部等部门建立了更为全面的销售管理制度。特别是针对近两年出现的退调货的情况,专门制定了退调货管理制度,严格
执行退调货流程与规范。

(3)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及培训

公司将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材料,特别是对于收入确认及销售业务内部控制方面,提升财务人员对收入准则的理解和运用水平,强化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4)充分发挥内外审的监督职能

公司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监督职能,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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