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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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 2023〕 第 24 号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期, 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对涉及“ CPO”及“ ChatGPT”等
市场热点概念问题进行答复称,“针对 CPO 产品技术,公司深圳
光为子公司已有布局和研究,相关研发样品已经部分客户测试认
证,预计明年可以实现量产。” 但根据你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部分客户正
在对相关产品进行测试认证而非通过测试认证。你公司在互动易
平台的答复内容不准确、 不谨慎、不客观,有关信息和风险提示
不充分、不准确、不完整。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
订)》 第 1.4 条、第 2.1.8 条和《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7.1.1 条、第 7.5.2 条、 第 7.5.3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
取教训, 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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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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