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3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坚科技
股票代码:0027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目华北路 388 号第一幢 30068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 166 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 T1-111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
远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坚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中坚科技 75,000 股股
份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了减持,所持股份比例由
5.00%下降为 4.9432%。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15 号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目华北路 388 号第一幢 30068 室
经营期限:2021-07-13 至 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许超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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