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04月26日14:50召开,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
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6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4月 26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04 月 26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俊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16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02,324,12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0.85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01,561,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35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计 6 名,代表公司股份 76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0 名,代表公司股份 898,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金尚舆律师、李然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了决议如下:
1、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104,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13%;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5.5066%;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4.49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104,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13%;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75.5066%;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4.49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104,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13%;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8,200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