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形股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09月08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88,706股,发行价格1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999,983.26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3,640,55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0,359,427.9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09月0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17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28,899,779.18元,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238,432.78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1,698,081.54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715,650.02元,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19,87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2,301.57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销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2年3月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5年9月,公司全面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20年7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开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9月1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符合要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南昌康富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符合要求,四方监管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用途 使用状态
(元)
中国工商银
凤形股份有 行股份有限 1317090029200562865 0.00 已注销
限公司 公司宁国支
行 用于12~3000kW
中国建设银 新能源电机及船电
凤形股份有 行股份有限 340501756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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