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18日电ST世龙(002748)发布公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核。公告中提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国清和刘宜云均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但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汪国清于2024年6月被公开谴责,刘宜云则因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2024年5月受到行政处罚,并在2024年6月被公开谴责。尽管如此,委员会认为他们的管理经验和决策能力对公司的股权稳定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提名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江金华、刘胜强和温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且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处罚。委员会同意将汪国清、刘宜云提名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江金华、刘胜强、温乐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前三季度,ST世龙实现收入14.42亿元,归母净利润23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