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01
关于对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76 号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7,159.69 万元,其
中供应链业务收入 24,238.15 万元。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供应链”)系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开展贸易业务并实现营业收入 24,610.02 万元,净利润-10,555.85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7,884.49 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供应链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实物流转、资金流转、公司提供的主要商品服务和定价政策、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等,并结合新收入准则,从“控制”的角度具体分析供应链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
(2)请你公司说明最近三年世龙供应链对客户的主要销售产品及服务、销售收入及占比、同比变动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为客户垫资的情形,并结合同行业同类产品情况说明定价是否公允。各年度差异较大的,请说明差异原因。同时,请向我部报备世龙供应链近三年单体财务报表。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世龙实业部分产品销售及世龙供应链业务所形成应收账款 21,407.86 万元有较高评估风险,你公司对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20,186.88 万元,其中对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涌垦”)、如东泰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泰邦”)分别计提坏账准备 14,336.27 万元、5,850.62 万元。
(1)请说明前述应收款项所涉交易的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销售内容、销售时间、合同金额、收入确认时间等,你公司同上海涌垦和如东泰邦的合作年限,核实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同时,请向我部报备单独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相关销售合同及原始会计凭证等。
(2)请说明你公司、公司主要股东、董监高与上海涌垦、如东泰邦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与前述主体发生交易时所做的信用评估、账龄政策、回款政策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回款逾期后持续发生交易或新增其他商业合作的情形,和上海涌垦合作成立世龙生物科技公司的主要考虑,进行合作时对其应收账款账龄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情形。
(3)请说明前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原因,上海涌垦、如东泰邦资信状况出现问题的时点,相关款项否存在资金被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形,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已经对上述未收回款项提起诉讼。如是,请说明诉讼时间及最近进展,并报备证明文件;如否,请说明你公司未提起诉讼的具体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针对公司上述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对应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履行的核查程序、依据、比例及结论。
3、报告期末,你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和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 7,250.55 万元、1,295.14 万元。请说明上述应收款项所涉交易的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客户名称及关联关系、合作年限、对应终端客户、产品销售明细及销售时间、合同金额、收入确认时间等,并说明是否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违规确认收入或虚增收入的情况。同时,请向我部报备相关销售合同、产品出库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证明、会计凭证等。
请年审会计师对详细说明针对公司上述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对应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履行的核查程序、依据、比例及结论。
4、据媒体报道,世龙供应链的部分供应商、客户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浪奇”)“贸易黑洞”所涉公司存在重叠或关联,供应商中包括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化工”)、南通鑫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鑫乾”)、南通福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福泽”)、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衡农化”),客户包括如东泰邦等公司。请你公司详细核实并及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请说明世龙供应链近三年的主要贸易客户、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穿透后主要股东、注册时间、注册
地、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并说明向其采购或销售的产品类别、金额、数量、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性、近三年的回款情况、合作期限、直销或经销占比等。如客户为贸易商,请说明经销客户下游最终客户的主要情况及终端销售实现情况。
(2)媒体报道称,南通鑫乾、南通福泽、如东泰邦是*ST 浪奇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