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民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利民股份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利民股份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自查,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利民股份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及其他重要事项的相关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利民股份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自查工作,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利民股份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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