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22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4年11月22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9号,朱映君因内幕交易“萃华珠宝”被处罚。调查发现,朱映君与符某民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多个证券账户进行交易,累计买入“萃华珠宝”753万股,买入金额为9645万元,卖出743万股,卖出金额为1.35亿元,获利共计3989万元。
朱映君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郭某杰于2022年2月6日见面后,随即在次日开盘便大量买入“萃华珠宝”,其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最终,朱映君被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1995万元,并处以罚款5984万元。符某民因已去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朱映君需在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