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6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第二次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56 号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5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截至问询函回复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司将在收到相关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后,自查是否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结合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逐条逐项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九章相关规定,说明是否存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4 年 6 月 7 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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