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1
独立董事2022年度工作报告
本人2020年5月19日起担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
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
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
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
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会议所有议案认真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2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事会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19 7 12 0 0
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7次,本人亲自出席了7次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
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并发
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22年3月1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 同意
二十六次会议 资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5)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独立意见
(6)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独立意见
2022年3月18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 (7)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同意
二十七次会议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限售
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
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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