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5
独立董事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对子公司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126,500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55,133.46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95%。除此之外,公司
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制定了《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内部控制审批流程。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丽梅 章明秋
南俊民 李志娟
年月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