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30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4日发出,于2016年9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6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云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结合监管政策并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云杰之子周原调整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式,将直接参与本次认购,而不再通过西藏锦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认购。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博锐奇投资有限公司、嘉华成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民生加银资管民加奥瑞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西藏锦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周原。发行对象均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法投资者。其中,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锦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骨干人员共同出资设立,周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云杰之子,目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除上述条款进行调整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关联董事周云杰、周原、沈陶、赵宇晖、王冬、魏琼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调整,公司对《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并编制《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关联董事周云杰、周原、沈陶、赵宇晖、王冬、魏琼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与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与周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发行对象周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公司关联董事周云杰、周原、沈陶、赵宇晖、王冬、魏琼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与西藏锦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调整,同意公司与发行对象西藏锦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公司关联董事周云杰、周原、沈陶、赵宇晖、王冬、魏琼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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