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百洋股份资讯
2020-02-05 17: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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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2-06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回购股份比例不低于0.7589%,不超过1.2648%;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在指定的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0年2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9,2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9%,最高成交价为5.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131,160.69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及《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2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为3,617.64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904.41万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


[点击下载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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