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30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3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9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18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20
第六章 附则...... 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1 年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本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拟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及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应当就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的情况,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4、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的情况,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情形发表意见。
5、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董事会关于草案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6、发出召开审议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
7、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表法律意见,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8、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计划。 股东大会将采
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相关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9、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应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10、本员工持股计划经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 6 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过户。在完成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 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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