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人”)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地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顾地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顾
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5,888,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7,804,160.00 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7,061,194.87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477,252.8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9,265,712.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勤信审字〔2023〕第 003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分行、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8、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3)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审议不通过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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